父子勾兌“假蜂蜜”獲刑 延吉法院當庭宣判教育一片
延吉新聞網11月17日訊(記者 旦增珠扎)近日,延吉法院對一起父子共同生產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案件進行當庭宣判。被告人李某某與李某因犯生產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,分別被判處拘役并處罰金,全部違法所得被依法追繳。
法院經審理查明,兩名被告為牟取非法利益,從2023年1月起至9月期間,在延吉市朝陽川鎮的家庭作坊內,購買并使用甜蜜素、糖稀、硫酸鋁銨等食品添加劑,通過勾兌、熬制的方式加工制作“假蜂蜜”。他們通過線下展銷、熟人推銷等途徑,在安圖縣、汪清縣等地向散客進行銷售,總銷售金額為1470元。經專業機構檢驗,涉案蜂蜜中含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。這些物質對人體健康危害嚴重,長期食用足以導致嚴重食物中毒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。
法院審理后認為,兩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生產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,屬于共同犯罪。考慮到二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并主動退繳違法所得,法院依法作出從輕處罰的判決。
此次審理過程中,法院采用“公開庭審與當庭宣判相結合”的方式,同時邀請市場監管人員及食品經營戶代表到場旁聽。這一做法使庭審現場成為普法課堂,實現了“審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社會效果。
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法律底線,做到誠信守法經營。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,要選擇正規渠道,并注意保留購物憑證。
初審:旦增珠扎
復審:李軍廣
終審:王春榮

法院經審理查明,兩名被告為牟取非法利益,從2023年1月起至9月期間,在延吉市朝陽川鎮的家庭作坊內,購買并使用甜蜜素、糖稀、硫酸鋁銨等食品添加劑,通過勾兌、熬制的方式加工制作“假蜂蜜”。他們通過線下展銷、熟人推銷等途徑,在安圖縣、汪清縣等地向散客進行銷售,總銷售金額為1470元。經專業機構檢驗,涉案蜂蜜中含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劑。這些物質對人體健康危害嚴重,長期食用足以導致嚴重食物中毒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。

法院審理后認為,兩名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生產、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,屬于共同犯罪。考慮到二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并主動退繳違法所得,法院依法作出從輕處罰的判決。

此次審理過程中,法院采用“公開庭審與當庭宣判相結合”的方式,同時邀請市場監管人員及食品經營戶代表到場旁聽。這一做法使庭審現場成為普法課堂,實現了“審理一案、教育一片”的社會效果。
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法律底線,做到誠信守法經營。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,要選擇正規渠道,并注意保留購物憑證。
初審:旦增珠扎
復審:李軍廣
終審:王春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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